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金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水基润滑冷却液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金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水基润滑冷却液项目
地点:项目位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纬五十路以北,经三十六路以西,纬五十一路以南区域,地理坐标为N36.619868,E103.570476。
建设单位:兰州金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储罐区以及辅助用房等,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0吨水基润滑冷却液系列产品。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缐小勇
联系电话:1389362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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