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东区)公辅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东区);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纬五十一路以北、经三十六路以西位置。
本次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范围只包括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公辅工程(给排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站、配电室、办公区、配电室、机修间、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等)以及21座车间的建筑主体、A区东区仓库的建筑主体,不包括各车间入驻项目生产设施的验收以及危化品物料贮存相关的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899322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