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昌钰恒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甲基磺酰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昌钰恒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甲基磺酰氯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金昌钰恒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横四路南侧、纵六路东侧,占地面积50亩(33337.5m2)。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N39°53′11.2887″,E98°42′237397″。
本次验收内容:金昌钰恒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甲基磺酰氯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建设单位:金昌钰恒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魏总
联系电话:13399453288